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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逼客燒香”罰60元無異于包庇錯誤(圖) | 2022-01-12 |
文章来源:由「百度新聞」平台非商業用途取用"http://news.163.com/15/0416/00/AN9IBNT100014AEE.html" 人民網旅游3·15投訴平臺近日曝光浙江一家5A級風景名勝區雁蕩山存在“逼客燒香”問題,溫州雁蕩山風景旅游管理委員會向人民網發來投訴處理情況,稱靈峰古洞現已停業,被處以60元的罰款。(4月15日人民網) “逼客燒香”僅罰60元,這與包庇有啥區別?區區60元罰款不如不罰,象征性地做做樣子,輕描淡寫、隔靴搔癢,不但得不到游客的理解和支持,反而讓景區景點形象加倍受損和蒙羞。 雁蕩山管委會的解釋:“在游客被收取的20元基礎上,予以1-3倍(60元)的經濟處罰。”看似有一定道理,實質是不得已而為之。那么請問:僅有一名游客被逼燒香呢,還是所有游客都被逼燒香?為啥只按照游客被收取20元的1-3倍進行處罰,不按照游客人數進行處罰?難道景區只保障被收取20元的游客的權利,其他所有游客的權利都不受保障?諸如此類的問題,景區的60元罰款顯然不能解答公眾的疑問。 近年來,景區“逼客燒香”、“借佛斂財”亂象頻頻發生,根本原因就在于景區管理不規范、處罰不到位,存在包庇、縱容的思想,有的景區甚至串通景點欺騙游客。比如,在非宗教場所借宗教幌子拉客、欺客;打著“財神廟”的旗號,向游客高價出售香、蠟、佛像、佛具等商品;胡亂設置“功德箱誘騙游客”,如此種種,不一而足。 杜絕“逼客燒香”亂象,需要從兩個方面著力:首先,景區必須“三省吾身”。打鐵還需自身硬,景區要強化寺院的規范管理,實行準設制度和公示制度,對各種違規違法行為堅決打擊,一旦違反頂格處罰。其次,旅游、民宗等相關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,加大執法力度,依法嚴肅處理。 可喜的是,4月1日,國家宗教事務局、中央統戰部、公安部、住房城鄉建設部、國家旅游局、國家文物局6部門聯合發布了《關于開展整治違法違規設立功德箱等借教斂財問題專項工作的通知》,部署開展專項整治工作。以前“8個部門管不好一頭豬”,前事不忘后事之師,希望這6個部門能把“逼客燒香”這事管住管好、不再重犯! 文毛開云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注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關鍵字標籤:佛桌訂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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